2.1 您直接提供的资料
联络资料:电子邮件地址;您在联络表单中主动填写的姓名及消息内容
TradingView 账号识别码:为开通指标授权所必需
通讯往来纪录:您与本公司之电子邮件或表单往来内容
电子报订阅资料:您主动订阅时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
2.2 我们从第三方获取的数据
订阅与账务状态:自 Whop 取得之订阅方案、订阅起讫日、付款状态与取消记录
2.3 系统自动收集的数据
技术数据:IP 地址、浏览器类型与版本、操作系统、设备类型、语言设置
使用行为数据:访问页面、停留时间、来源网址、点击行为
Cookie 与类似技术所产生之识别码(详见第四章)
2.4 我们不收集的资料
本公司不收集您的交易记录、持仓、账户余额、券商账号或任何投资组合信息。本服务不与任何券商或交易账户连接。
4.1 什么是 Cookie
4.2 我们使用的类型
必要性 Cookie 用途:维持网站基本功能、语言设置、安全性验证 是否需要同意:否(无此类 Cookie 网站无法正常运作)
分析性 Cookie 用途:了解访客如何使用网站,据以改善内容与功能 是否需要同意:是
营销性 Cookie 用途:衡量推广成效 是否需要同意:是
4.3 您的选择
若您停用必要性以外之 Cookie,网站基本功能仍可正常使用。 但停用必要性 Cookie 可能导致部分功能无法运作。
为提供本服务,我们委托下列第三方处理部分数据。各服务商均有其独立的隐私政策,建议您一并参阅。
5.1 其他披露情形
除上述委外处理外,本公司仅于下列情形披露您的个人资料:
经您明示同意
依法令规定或主管机关、司法机关之要求
为保护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权利、财产或安全所必要
企业并购、重组或资产移转时,惟受让方须承受本政策所定之义务,并事先通知您
本公司位于日本,所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商多数位于美国或欧盟。因此,您的个人资料可能会被传输至您所在国家以外的地区,并在该地进行储存及处理。
该等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可能与您所在地不同。本公司在进行跨境传输时,将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,包括与服务商签订符合适用法律的数据处理协议(如欧盟标准契约条款)。
如您希望了解特定传输所采取的保护措施,请来信咨询。
我们仅于达成搜集目的所必要之期间内保留您的个人资料:
账户与订阅资料:于订阅终止后保留 7 年,以因应账务查核、税务及潜在争议
通讯往来纪录:自最后往来之日起保留 3 年
电子报订阅资料:保留至您撤回同意或取消订阅之时
技术与分析资料:保留 26 个月后删除或匿名化
法令另有规定之保存期限者:依该规定办理
保留期间届满后,我们将删除或不可逆地匿名化您的个人资料。
8.1 您的权利
依适用法律,您就您的个人资料可能享有下列权利:
查询与阅览:确认我们是否持有您的资料,并取得其副本
更正:要求更正不正确或不完整之资料
删除:于特定条件下要求删除您的资料
限制处理:于特定条件下要求限制对您资料之处理
反对处理:反对基于正当利益所为之处理,或反对营销用途之处理
资料可携:以结构化、通用格式取得您所提供之资料
撤回同意:就基于同意所为之处理,随时撤回同意(撤回不影响撤回前之处理合法性)
8.2 如何行使
请来信,并于信中说明您欲行使的权利。
为保护您的数据安全,我们可能请您提供足以验证身份之信息。我们将于收到请求后 三十(30)日内回复;如因请求复杂或数量众多需要延长,我们将于期限内通知您。
行使前述权利原则上不收取费用。 惟请求明显无理由或过度重复者,本公司得依法收取合理费用或拒绝处理。
8.3 取消订阅电子报
每封营销电子邮件底部均有取消订阅链接,您可随时点击取消。取消后,我们仍会发送与您订阅直接相关之服务通知(如条款变更、扣款提醒)。
本服务仅供已达您所在司法管辖区法定成年年龄的人员使用。本公司不会蓄意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。
如我们获悉已收集未成年人之资料,将立即予以删除。如您认为存在此情况,请来信通知我们。
本节就特定司法管辖区补充规定。本节与本文件其他部分冲突时,就该司法管辖区的使用者而言,以本节为准。
未于本节列举的法域,适用本文件的一般条款,并不排除该法域法律中不得以合意排除的强制性规定。
10.1 日本
本公司依《个人情報の保护に関する法律》(个人情报保护法)处理个人资料。第三章所载之处理目的,即为该法所称之“利用目的”。
您得依该法就本公司所保有之个人资料,请求开示、订正、追加、削除、利用停止或第三者提供停止。请求方式依第 8.2 节办理。
第五章所载之第三者提供及外国第三者提供,依该法规定办理。
10.2 台湾
本公司依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处理个人信息。
依该法第八条,特此告知:本公司为收集机关;收集目的、类别、利用期间、地区、对象及方式,如本政策第二章至第七章所载。
您得依该法第三条,就您的个人信息请求查询、阅览、制给复制本、补充或更正、停止收集处理利用,或请求删除。
您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,惟若不提供 TradingView 账号识别码等必要信息,本公司将无法为您开通服务。
10.3 中国大陆
本公司未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机构,亦不主动向中国大陆境内使用者提供服务或进行招揽。
如您自中国大陆境内使用本服务,您理解您的个人资料将被传输至境外并在境外处理。
就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所定之个人信息权利,您得依第 8.2 节之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请求,本公司将于适用范围内予以协助。
10.4 美国
加州居民:依《加州消费者隐私法》(CCPA/CPRA),您就过去十二个月内所收集之个人信息,享有知悉、删除、更正及选择退出“出售或分享”之权利,并有不因行使权利而受歧视之权利。
本公司不出售您的个人信息,亦不为跨脉络行为广告之目的分享您的个人信息。
加州居民行使权利之方式,依第 8.2 节办理。
其他州之居民,依其所在州法律所赋予之权利,得以相同方式提出请求。
10.5 欧盟与英国
本公司依《一般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及英国相关法律处理个人资料。各项处理之法律基础,如第三章所载。
您就本公司的资料处理,得向您常居地、工作地或涉嫌违规发生地之监管机构提出申诉。英国之监管机构为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's Office(ICO)。
就基于正当利益所为之处理,您得随时提出反对。就直接营销目的之处理,您反对后我们将立即停止。
就国际传输,本公司采用欧盟标准契约条款或其他适当保护措施。您得来信索取相关资讯。
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动、服务调整或运营需要,修改本政策。
非重大之修正得径行公告,并于公告时生效。修订内容将载明于本页下方之“变更历史”。